外国公司和个人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

外国公司和个人了解对其所从事的商业的纳税十分重要。一般而言,外国公司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

  1. 向美国出口产品;
  2. 转让专利权给美国企业或个人;
  3. 在美国境内提供劳务服务;
  4. 在美国境内设立分公司;
  5. 在美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
  6. 成为美国公司的合伙人。

美国商业机构或公司是指根据美国联邦法或州法在美国境内注册的商业机构,其中包括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和合营公司。在美国注册的外国公司或外国附属公司视同美国公司,必须申报包括美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收入,公司须按15%-35%递税率对净收入交税。当公司分红时,公司股东须对红利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