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接与在美国的生意有关的收入?

我们注意到,美国政府对直接与在美国的生意有关的收入和不直接与在美国的生意有关的收入按完全不同的征税,因此,区分这两种收入十分重要。一般而言,下列情形非美国税务居民被视为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

  • 从事个人服务活动;
  • 拥有并管理从事服务、生产或销售产品的非公司制企业;
  • 在美国从事商业的合伙公司或LLC的业主。

如果非美国税务居民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其收入被视为直接与在美国的生意有关的收入(不包括某些特定投资收入)。另外,下列收入可视为直接与在美国的生意有关的收入:

  • 出售在美不动产的收益或损失;
  • 在美不动产的出租收入(只有纳税人适当地选择)。